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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木》國標:你不要成為扼殺紅木產業的千古罪人

八方觀點|吳銘/文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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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觀點:實際上,從全球范圍看,相似于“國標紅木”的材料或比它們質地更好、同樣適宜做中式家具的材料還有許多許多,而且在出產國當地與普通木材的價格并無大差別。它們進入到國內,只是因為沒有列入國標,因而也不能稱之為“紅木”。既如此,我們為什么非得糾結于是否屬于“紅木”不可呢?如果我們都能夠以平常心去對待上天所賜予我們的資源,不單純地追逐所謂的“名”,而把眼界放寬到更多的材料上去,務實地、公平地去看待紅木家具,國粹才真正成為了國人的國粹,而不是專為富人享用的奢侈品。這樣,紅木家具才回到了它本源的價值取向上來了,他才會帶給我們更多的美好。為了這樣一個目標,它不僅需要我們全社會人的認識和努力,也需要制度、政策的配合及導向。但是,現行的《紅木》國標先天的缺陷,使它不可能起到積極的消費導向和文化導向作用,反倒成了被利用的工具。

       前不久,新華社發布消息稱,《紅木》國標或將修訂。近一階段,有關《紅木》國標修訂的征求意見會也召開了若干場次。一個標準的修訂,如此的聲勢浩大,可見該標準牽動著太多人的神經。作為標準修訂的主導單位,如此的廣泛聽取意見,是非常積極的態度,是值得肯定的。也正是這樣的征求意見,才使得各種聲音涌現出來,歸納起來,有如下幾種:
  
       1.《紅木》國標應該盡可能多的吸收一些樹種進來,擴大其樹種的涵蓋范圍。  
       2.《紅木》國標應該適當擴充樹種范圍,但不宜多。  
       3.《紅木》國標應進行一些修訂和完善。
       4.《紅木》國標不應該修訂,維持原樣不變。  
       5.《紅木》國標應該廢止。  
       上述5種意見,前1、2種意見或為主流。  
       其實,修訂《紅木》國標,擴大樹種范圍,在行業里早已有呼聲。隨著《紅木》國標現涵蓋樹種中(5屬8類33種材料)部分樹種的瀕臨滅絕,這個呼聲也愈加強烈。呼吁者從紅木產業發展的角度看待事物,不能讓紅木產業“后繼無材”,否則,產業大軍將因無材而導致生存艱難。出發點是善良的!但是,僅僅從這個善良的愿望出發是不夠的,在這善良的背后,伴生著極大的隱憂,這隱憂將更為嚴重地傷害到紅木產業,從根本上動搖紅木產業的根基。為講清楚這個問題,下面筆者從七個方面展開說明:

一、《紅木》國標曾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紅木》國標2000年出臺。改革開放后,民眾生活漸趨富裕,對高層次生活水平的追求和政策上的開放,使紅木家具產業伴隨著興起和發展,紅木家具店雨后春筍般出現在大街小巷,稱得上是購銷兩旺。交易量的增多,使商業糾紛增多,而這種糾紛大多因材質而起,消費者為了維權,找到消協等機構。但因無標準可依,消協無能為力。這就使許多相關糾紛案件不得不訴至法院。同樣是面對無標準可依,法院也束手無策。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據稱是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向當時的國家林業局提出要求,林業局將任務下達給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林科院再下達至木材工業研究所,所里下達至木材性質研究室,負責《紅木》國標的起草。面對這一任務,當時的相關人員誰都沒有意識到它后來的影響力,以至這一任務落到了前室主任、退休后被返聘回來的副研究員楊家駒老先生身上,楊先生便這樣成為了《紅木》國標的第一起草人。也正因此,楊先生再后來意外地成為了紅木行業的風云人物,同時也被意外地推到了風口浪尖之上。《紅木》國標出臺后,它的作用漸漸地顯現出來,其影響力遠超任何人的預期。而標準的出臺,確實為規范市場起到了積極作用,為推動紅木產業的發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紅木》國標的先天不足  
  《紅木》國標出臺,在表現了它積極作用一面的同時,它的先天不足也逐漸地顯現出來。  
      1.樹種的局限性
  現在國標中所列的33種材料,主要依據是當時社會上存在的、市場上流通的及故宮里藏存的家具的所用材。也就是說上世紀九十年代,人們家里所使用的老家具、工廠里新生產的家具及故宮里所存的家具,探究其都使用的是哪些種材料,以這些為基礎。對當時市場上流通的材料,做了些挑選,比如有些材料,雖然材質不錯,但存量較少(如鐵力木),還有一些新樹種,也因森林面積分布不大,沒有足夠的存量成為商品材,沒有收錄。還有些材料,比如現在俗稱的黑紫檀,在南方濕潤的環境下非常穩定,但來到干燥的北方就容易開裂,所以也沒有收錄。總之,確有些不錯的材料,但因為某一點的不足,而沒有收錄進國標中,最后出臺時定為現在大家知道的33種材料。這33種材料中,唯有一種新材,就是盧氏黑黃檀,俗稱的大葉紫檀。這種材料是九十年代初才進入我國的,楊先生對這種材料并不了解,因此草稿中并沒有提到它,是有人推薦,楊先生才了解到,并把它寫進了國標中。除此之外,大多都是明清時代的用材,一直延續到當代。我們將其稱之為“傳統用材”,就是這個意思。  
  由此可見,這樣確定的樹種,肯定是有局限性的,首先是在選擇的廣泛性上,對新樹種缺少深入的調研,盧氏黑黃檀就是一例。其次,從當時往前推,我國幾十年來都很少有硬木材料進口,對這些材料了解的并不多,而其實,世界上有大把的適用于制作傳統家具的好材料,只是我們缺少了解而已。
  
    2.國標名稱上的分歧
   將國標定為《紅木》,是有分歧的。在人們的印象中,“紅木”就是指“老紅木”,就是現在所說的“大紅酸枝”。現在,把“紅木”原本的單一名詞變更為了集合名詞,成了33種樹種的統稱,這讓許多人接受不了。紫檀、黃花梨自古以來就比“紅木”金貴,如今把它們也歸入到了“紅木”中,等于把它們貶值了。再者,有人說,從國外的慣例中,就沒有這么弄的,國際木材志中根本找不到“紅木”這一樹種,既沒有英文也沒有拉丁文,國標的名稱應該有相對應的英文名,因為沒有,現在《紅木》國標的“英文名”只能用漢語拼音代替,這本身就有違國際慣例。對此,現行國標也做了說明。楊家駒先生說,當時也找不出更好的名字來給這33種材料命名,覺得“紅木”一詞在南方用的較多,尤其是華中地區,許多硬木家具店寫著“紅木家具店”,就想把“紅木”作為標準的名稱。也確實找不到對應的英文名,因此只能用漢語拼音代替。對后來的爭議,楊老先生很覺得委屈,他說:當時也開了兩次征求意見會,也發了征求意見函,幾乎沒有收到反饋意見。確實,當時大家都沒有把這個標準太當回事。
  
   3.樹種與名稱上的混亂
   國標對樹種名稱的規范性嚴謹性不夠。比如“香枝木”類,下面只有一種樹種叫“降香黃檀”,大家都知道它說的就是海南黃花梨。但因為“黃花梨”是俗稱,因此國標通篇連“黃花梨”三個字都沒有,在法律上,沒有辦法把“海南黃花梨”與“降香黃檀”連系在一起,這使法院仍無依據認定。另外,對“越南黃花梨”來講,現在的《紅木》國標中連它的身份都沒有,因為它不屬于降香黃檀,但它仍然在市場上流通,并被廣泛接受,這就使國標和市場都陷入尷尬。
  再比如,紫檀屬下的花梨木類,本來它是花梨木,但這7種花梨木的樹種名稱都帶“紫檀”二字,什么“大果紫檀”、“刺猬紫檀”等等。雖說樹種的命名與國標起草人無關,但這樣的名稱畢竟讓廣大不懂行的消費者云里霧里,很難與真正的紫檀即“檀香紫檀”加以區別。更讓人上火的是檀香紫檀產于印度,而花梨木中就有一種材料叫“印度紫檀”,這簡直讓人不可忍受。但我們知道,真正的紫檀與花梨木,在市場上的售價是天上地下。
  
  4.鑒定上的不可操作性
  國標出臺的初衷是規范市場,但由于在樹種鑒定上的難度,使其規范市場的功能難以徹底、準確的發揮,從某種意義上講,反倒擾亂了市場。比如上面提到的“香枝木”類,如果是海南黃花梨,可確認為降香黃檀的話,它屬于“香枝木”。而在國際木材志上連戶口都沒有的越南黃花梨,要么鑒定不出來結果(因為它本就無學名,“越南黃花梨”也是俗稱),要么把它也歸入到香枝木類中去。后者實際上是一種錯誤。但事實上,這種木材又實實在在地擺在面前,它是客觀存在,并且已存在了幾百年。
  最典型的要數紅酸枝了。紅酸枝這種材料,目前是紅木家具市場的主打材。但也正是這種主打材,它的問題也越多。大家知道,在“紅酸枝”這個名稱下,實際上有三種木材在支撐,即俗稱的老撾紅酸枝、緬甸白酸枝和花枝。在市場實踐中,這三種材料有各自的特征,行家是能夠區分出來的。從原木上就更容易區分了。本身原料的市場價格也有很大差別,售價可相差5至10倍不等。但它都歸屬學名的“紅酸枝”下。問題出在哪里呢?問題出在鑒定上。這三種樹種本身同宗,它們之間有許多類似之處,這就給鑒定增加了難度。依據我國現行的鑒定條件,鑒定到樹種缺乏準確性,所以有規定,鑒定機構不允許出具樹種鑒定報告(除非是該樹種特征極強,不能與其他樹種混淆),只能出類別的鑒定報告,即鑒定到“類”,而不到“種”。
       我國最高級別、最權威的鑒定機構——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研究所木材性質研究室,就是嚴格遵守這一規定的。這就引出了一系列問題。從商家的角度講,家具作為商品在進入流通環節時,要寫清用材的樹種名稱及產地。寫“紅酸枝”是最正確的,如果寫“白酸枝”、“花枝”,反倒是不規范的了。但實際上,三種材料價差極大,而用它們做成成品家具后,尤其是刻意加工之后,一般消費者是難以辨別的。這就給某些廠商造成了可乘之機。就有一些人,口稱全材料是老撾紅酸枝即大紅酸枝,但其中的某些部件摻雜了原料價格低得多的白酸枝或花枝,以此謀取暴利,這類現象是屢見不鮮的。盡管如此,消費者卻維權無門,因為林料院等鑒定機構并不能給出樹種的鑒定結果,這三種材料,鑒定結果都是“紅酸枝”,這就麻煩了。
       更麻煩的是,我國各地都有鑒定機構(據說諾大的美國,只有一家鑒定機構),由于技術水平、標本庫容量等不同,往往一種材料多種鑒定結果,加之目前的鑒定方法受各種因素影響,人為因素非常大,更容易造成錯誤和混亂。這種鑒定上的混亂,加劇了市場的混亂,也極大地傷害了誠信廠商的利益,極大地侵害了消費者。因為誠信廠商往往賣不過造假的廠商,這就倒逼著誠信廠商去造假,以求生存。
  
    5.缺乏嚴謹的表述
  《紅木》國標中有這樣的表述,即:“此外,上述5屬中本標準未列入的其他樹種的心材,其密度、結構和材色符合本標準的也可稱為紅木。”這是極不科學極不嚴謹的表述。這就等于說,《紅木》并不止于標準中所列舉的33種,還有其它。但這其它誰來認定?如果無人認定,這話就等于廢話;而若不用認定,又不可能。作為國家級標準,這類不科學不嚴謹的表述是不應該出現的。
  上面列舉了《紅木》國標5種不妥之處,這是主要的,其余不一一列舉。應該說,作為一個學術研究機構,起草和制定一個標準,實際上是很不容易的,出現一些問題在所難免。但我們看待問題不能止于此,我們要看它的客觀效果。誠然,《紅木》國標的出臺,使市場上的無序變得有序(盡管這是一定范圍內的有序),對規范市場、提高產品質量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我們同時也應看到,正是它的不盡完善之處,反而造成和加劇了市場的混亂,客觀上容忍、保護了造假,這是標準的制訂機構不愿看到的。這也正是各方面強烈呼吁“修標”的原因。
  
三、《紅木》國標有什么樣的影響力
  《紅木》國標對產業的影響、對市場的影響、對消費領域的影響無疑是巨大的,這種強大的影響力,令所有人都始料不及。這是因為,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與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別是一部分先富起來的人對高端生活水平的追求,推動了紅木產業蓬勃發展并產銷兩旺。但是,一個極大的困惑阻礙著消費,這就是對紅木材料的認知。紅木家具以材料為它的物質載體,但這種載體讓絕大多數人對它摸不清看不透,只是盲目地崇拜和跟風。在這種情境下,《紅木》國標的出臺,使廣大消費者找到了依靠。出于他們對國家機構和專家的信任,進而對《紅木》國家標準信任。但是他們有了一種誤解,這種誤解就是:凡列入到標準中的材料都是絕對的好材料,也就是說,凡是“紅木”,就是好的、珍貴的。而未能進入“紅木”范疇的,就不是好的、珍貴的,起碼不如“紅木”值錢。而事實是,就現在已知的進口的材料,就有許多相當不錯的,如果按標準進行打分,其分值并不比目前的33種低,有些甚至還要高些。
       放眼全球,有太多的這類優質木材,它們正源源不斷地被開發和被進口。但是,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及《紅木》國標的影響,人們認識不到這些。這樣的后果是什么呢?是導致這些“紅木”材料被大量消耗,使資源越來越少。而越來越少就越來越貴,加之商業目的的強力炒作,以至于使其貴到了其價格與物質本質價值的嚴重背離,這就成了極不正常的現象。更嚴重的惡果是,使人們偏離了從文化、藝術的角度欣賞紅木家具,從實用的角度把它當作為家具,而是追逐于材料的貴與賤,暴發戶式的拜金主義的虛榮心取代了對中華文化本源的探索與欣賞,這是一種極為不良的導向,也使得它離大眾越來越遠,這是應該引起我們特別重視與關注的。
  
四、《紅木》國標帶來的潛在危害
  前面我們提到在紅木家具生產、銷售環節上的摻雜使假問題,這都是表面現象。在材料方面,《紅木》國標帶來的潛在危害更大。正因為廣大消費者認為“紅木”才是好材料,才有價值,使他們趨之若鶩,促使其價格扶搖直上,不斷攀升,而買漲不漲跌的思維慣性,更是推波助瀾。作為廠家商家,樂不得人人都去這么想,即使有不同聲音,也微弱得幾乎為無。一時間,“紅木”成了最熱門的投資話題。于是,更多的“商機”隱含在了其中,這就是著眼于木材。
  起初是“攀高枝”。就是木材商發現了一些新木材,與現有紅木國標中的木材在某些方面近似,于是就給這些材料起一個與那些木材類似的名稱,也叫什么“紫檀”、什么“黃花梨”、什么“酸枝”、什么“花梨”,甚至什么什么“檀”等等,不一而足。本來一個新材料,新從國外進口,人們并不知道它的學名,或者木材商明知道這種材料的學名,卻故意隱瞞,連真正的產地也編造。這種情況下,他們編出一個名來,你就得跟著這樣去叫,因為不叫這個名它就無名可叫。很快的這個名字就叫開了,就成了約定俗成,就成了俗稱。木材商做這個的目的,無非是抬高木材的身價,使它賣一個好價錢。
  現在,木材商的做法更加“升級”了,許多人到國外去主動找尋,找尋類似于國標中的木材,一旦發現,就投巨資爭取加以壟斷。之后在國內對其包裝與炒作。而這第一步,就是先向國標樹種靠攏,起一個類似的俗稱。
  從商業運做的角度講,這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如果我們再向縱深分析,它的危害就顯現出來了。
  我們知道,用硬木做家具,只有中國。這是源于三個原因,一是傳統的榫卯結構,它對木材的硬度有要求,太軟的材料,榫卯不結實,不能長久地支撐家具;二是中國人傳宗接代的思維方式,只有硬木家具才能一代一代傳承下去;三是,只有硬木家具,才可以不用油漆涂飾,也能夠光潔長久。這里面還有更深層次的文化原因,此不贅述。
       總之,世界上的硬木,好象都是給中國人預備的。所以在國外, 許多優質硬木材料并不被出產國重視,也不能被珍惜,因此,它原本的價格相當的便宜,一些材料運到中國來,也不過人民幣幾千塊或萬把錢一噸或一立方米。但由于它與當下的“紅木”材料非常近似甚至幾可亂真,木材商再賦予它一個什么“檀”什么“梨”之類的名字,它在國內的價格就一下子翻上去了幾倍、幾十倍。更有甚者,木材商干脆就把它當真正的某一種紅木材料去賣,由于它太近似,甚至連紅木老把式也被“打眼”。打了眼怎么辦?一種是退貨。這種情況下,雙方往往退貨了事。但也有知假買假的。假如某種材料,市價80萬一噸,類似的材料50萬一噸。廠家把它當80萬一噸的材料做家具,把成品說成是80萬一噸的某種材料,木材商大賺了,廠家商家大賺了,吃了大虧的是消費者。遺憾的是,消費者并不知道吃虧,因為憑他的認知度,他并不能分辨這到底是什么材料。尤其是廠家把兩種材料混到一起做家具的時候,幾乎連神仙也發現不了。我們常常吃到的羊肉串不是羊肉的,羊肉火鍋是駝鳥肉火鍋,用的油是地溝油,可又有多少人吃得出來呢?這是一樣的道理。
  現在,紅木家具市場上的這種亂象,已經成了公開的秘密,沒有哪個廠家不知道。不同的是,有的廠家揣著明白裝涂糊,順水推舟賣假貨;有的廠家堅守誠信底線。但是,在這種混亂的大環境下,誠信企業與做假企業面對的是絕大多數不懂也不可能懂的消費者,這對誠信企業是絕對的不公平,讓他們在這種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堅守他們的道德底線,實在是太艱難了。這有點象“逼良為娼”。而一旦讓他們在誠信經營與企業倒閉面前做出抉擇的時候,或者面對巨大利益誘惑的時候,始終能夠堅守誠信的,又會有多少呢?!
  誠然,紅木家具所面對的消費者群體是高端人群,尤其是高材紅木家具,一般老百姓是望塵莫及的。但有錢人的錢也并不都是歪道來的,盡管錢多,他們同樣希望買得明白、買得物有所值。而當下,這種非常的暴利行為,是極不正常的經濟現象,是社會主義經濟中的惡性腫瘤,絕不可低估它的破壞力。
  當我們大家知道這些暴利流進了某些廠家和某些木材商口袋里的時候,更多的木材商及投機者比我們更先知道,于是,他們千方百計地探尋某些木材的真實產地。而一旦探出源頭,便有更多的人蜂擁而至。木材產地國這才知道了它所擁有的資源的市場價值,接下來便是漲價、買漲、再漲價、再買漲。某種材料價格就這樣真正地被抬起來了。而所有這些,都是消費者買單。中國消費者的資金,就這樣流進了廠家、木材商、投機者以及國外財團的腰包里。國內的“紅木”炒得越火,他們賺的錢越多。
  所有這一切,客觀上應該首先歸罪于《紅木》國標。我們可以理出這樣一條線索:當《紅木》國標定位了某些材種的時候,客觀上給出了一種導向,就是消費者片面認為,只有國標的紅木才是好材。于是,消費者的消費取向,便針對向了“國標紅木”。廠商要迎合消費者,便只能在“國標紅木”中打轉轉,造成了這些材料的大量消耗,加劇了它的“瀕危”速度。越是“瀕危”,就越是嚴控,使得進口成本增加,加劇了其真正價值與價格的剪刀差。某些高得離譜的材料價格,使得造假、售假者鋌而走險。也使得更多新的原木、很低價格的材料攀龍附鳳,并以他們相似于“國標紅木”的身材迅速占領價格高位,最后成為真正的高價材。《紅木》國標,就這樣以它的“標準姿態”被利用,而成了某些人賺取暴利的幫兇。
  
五、認識“紅木”的升值
  從投資的角度看,近幾年最好的投資項目是投資紅木,無論材料還是家具(當然是藝術水準高的家具)。黃金有漲有落,而紅木只漲不落,這是事實。因此,許多頭些年買了大量黃花梨、紫檀家具的人,可以坐在那里享受坐地漲價的快樂。而更高興的是紅木廠家和經銷商。不可否認,這些年紅木產業發展迅猛,但真正賺到錢的廠商在哪里賺到的錢?是在材料賺到的錢。有眼光的廠家,傾其所有投資材料,材料漲價,廠家大賺。做出家具再賣,利潤有限。所以,做家具不如囤料來得快。但廠家不得不做,因為他要讓資金流通,要養活工人和維持企業,這是根本。與此同時,本不是做紅木家具的人,或者叫投資人,從投資的目的出發,參與到紅木產業中來,大量囤積材料,使得市場上能夠流通的材料更加之少,加劇了價格的上漲,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熱錢”。而從國際上來看,這種對珍貴材料的大量消耗,促使了樹種的更加珍惜,使國際社會不得已進入“保護”,限制出口及交易。從根本上“斷糧”的結果,導致材料進一步的上漲。如此反復,就是眼下一些材料瘋漲的根本原因。
  然而,這是我們所能夠看到的,我們也有看不到的,看不到的是投機商的暗箱炒作,是國內投機商和國外投機商聯手對紅木價格的操控。當黃金藝術品的價值不如黃金本身價值的時候,其藝術價值已經不復存在,這是藝術的悲哀。同理,當中國的傳統文化被暴利綁架,而成了暴利的附庸,那么這就是文化的悲哀了。當我們津津樂道于坐擁漲價、小富則美之時,大樂的是背后那些無形之手。吃著“人血饅頭”卻渾然不覺,這又是誰的悲哀呢?我們又可以畫出一條收益鏈,從低至高:紅木家具買家、紅木家具商家、紅木家具廠家(特指兼做大量材料儲備的廠家)、紅木材料商、投機利益集團。
  一種物質的升值可能有很多種因素,“紅木”的升值是資源的匱乏加之人為的推力。或者叫人為的推力借助了資源的匱乏,使之升值的速度加劇。而再往根上挖,是《紅木》國標對樹種的綁定,加劇了資源的匱乏,人為的推力利用了資源的匱乏,《紅木》國標,就是這樣客觀地被利用。而這些,是許多眼睛所看不透的,更是許多木材學家、科學家們想都沒有想到的。就像發現原子的人,并沒想到用它去制造一種殺人武器一樣。
  
六、正確看待紅木家具
  紅木家具是國粹,是中國人智慧的結晶,它的價值,當然包括材料本身的價值,以及文物的價值(存世年頭),但更主要的,應該是它的工藝價值、藝術價值、文化價值和實用價值。紅木家具,它本來也應該是能夠讓更多人享用的,不應該僅讓少數富有者所擁有。而要做到這些,首先是材料。事實上,它就是一件家具,當兩種價格不同但本質無大差異的木材料家具放在一起,你無法對它進行區分、使用功能也無任何差異的時候,這兩者對你的影響除了心理上的暗示以外,又有什么不同呢?所以我們應該更客觀更理智地看待它。目前,因為各種因素被推高到相當程度的材料,雖然它在某些方面似乎被“市場”所接受,但卻未必是它真正的實物價值,更多的是擁有者的心理價值。
  專家告訴我們,實際上,從全球范圍看,相似于“國標紅木”的材料或比它們質地更好、同樣適宜做中式家具的材料還有許多許多,而且在出產國當地與普通木材的價格并無大差別。它們進入到國內,只是因為沒有列入國標,因而也不能稱之為“紅木”。既如此,我們為什么非得糾結于是否屬于“紅木”不可呢?如果我們都能夠以平常心去對待上天所賜予我們的資源,不單純地追逐所謂的“名”,而把眼界放寬到更多的材料上去,務實地、公平地去看待紅木家具,國粹才真正成為了國人的國粹,而不是專為富人享用的奢侈品。這樣,紅木家具才回到了它本源的價值取向上來了,他才會帶給我們更多的美好。為了這樣一個目標,它不僅需要我們全社會人的認識和努力,也需要制度、政策的配合及導向。但是,現行的《紅木》國標先天的缺陷,使它不可能起到積極的消費導向和文化導向作用,反倒成了被利用的工具。
  
七、《紅木》國標要不要修訂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清楚《紅木》國標的存在理由。我們可以看一下,現行的《紅木》國標,開宗明義就給出了一個非常明確的交待:“為規范市場和保證產品質量,特制定本標準。”這就是它出臺的初衷,也就是它存在的意義。
  當我們清楚這一點的時候,我們就要更加明確了,該如何看待《紅木》國標。
  我們可以試問:現行的《紅木》國標,能夠起到“規范市場和保證產品質量”的作用嗎?回答是:從某種角度上看,它能起到一些作用。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它又起到了擾亂市場的作用,起到了暴力幫兇的作用,起到了非主流文化思潮的導向作用,這些負面作用,遠大于它起到的正面作用,利弊相比,可謂弊大于利。所以,它理應修訂。
  不過我們可以再問:修訂后能夠解決上述的負面作用嗎?回答是:不能。
  據了解,目前把國標修訂的重心,放在了是否要增加樹種的問題上。這是為了解決目前產業用材局限性的困境。如果以此為出發點,那就背離了《紅木》國標原本的“規范市場和保證產品質量”的出發點,換句話說,這本不是《紅木》國標該管的事。更何況,就算是增加樹種,又怎樣增加?依據什么條件增加?還是解決不了“后繼少材”的問題。當增加的樹種也變成“瀕危”的時候,是不是還得不斷地“增加”下去。照這樣下去,原本不是“紅木”的,變成了“紅木”。如此反復下去,許多現在不是“紅木”的材料,陸陸續續都得成為“紅木”,那么這種做法有意義嗎?既然如此,莫不如取消《紅木》國標,將用材權交給市場,豈不更好。
  而上面提到的現行《紅木》國標的5處硬傷,除個別話語的措詞可修訂外,核心問題并不能通過“修標”得到解決,比如“紅酸枝”問題。如果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最主要的核心問題,只是修訂個別措詞或增加幾個樹種,那么這種修訂毫無意義。而據我們了解,由于材料鑒定方面的技術問題眼下還不能夠從根本上解決,因而上述問題并不能夠隨著“修標”而解決。也就是說,無論修訂與否,《紅木》國標過去是、將來還將是一個負面作用大于正面作用的產物。
  
八、不能讓《紅木》國標成為扼殺紅木產業的千古罪人
  正因為看到了《紅木》國標存在的一些實際問題,各方面才呼吁修訂。有關部門廣泛征求意見,其愿望無疑是善良的。但是我們都不能忘記一個原則,就是“規范市場,提高質量”。首先我們要確定,這個“原則”是否修訂。如果這個原則不做修訂,那么我們就一定要堅守這個原則,真正從這個原則出發去分析這個國標,看它如何才能摒棄掉它的負面作用,只保留有益的東西。哪怕讓他利大于弊。然而依筆者的淺見,按眼下的思維模式去修訂,很難達到目的。因為它不是“修訂”的問題,而是必須顛覆。否則的話,它的繼續存在,就仍然在起著它的負作用。而這些負面的影響,會大大地傷害善良的廠家、傷害廣大紅木愛好者和消費者的利益,有悖于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理念,這其實是對紅木產業的最大的傷害。
  既然如此,我們該如何面對現狀呢?不揣冒昧,筆者愿在此發表不成熟的意見,拋磚引玉:
  1.“規范市場,保證產品質量”,這不是一個“標準”能夠解決得了的。它應該是各方面的聯動,特別是林業部門和質監部門及工商、消保等部門的聯動,出臺相關的配套措施。
  2.重新研究《紅木》國標的定位,重新起草適用的新標準,而不是簡單的修訂。與此同時,盡快創造條件,使之盡早實現現行《紅木》國標的廢止。
  3.將“紅木”概念變為一種文化概念,而不是樹種概念,即“紅木”不再是33種或某些樹種的代名詞,而是特定工藝、技術與優質硬木材料相結合的代名詞,它代表的是這類藝術制品和文化現象,引導人們追求藝術、文化,而不是“唯材是重”。
  4.林科院與質監部門、工商部門等結合,關注紅木市場動向,要求廠商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出售商品必須標注真實的樹種、產地等信息,是什么材料的就寫什么材料。同時,上述部門適時發布材料信息,針對市場出現的新樹種材料,及時披露它的學名、產地、材質、特點、存量、產地價格等信息,讓生產廠家和消費者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5.創造條件,鼓勵木材商從正規渠道進口更多性價比高的適用木材。沒有了“國標”的標桿,也就失去了攀附的條件,加之權威部門的信息披露,這就使它還其了本來面目,也實現了價格的透明化。讓廠家從更廣泛的角度自由地去選擇家具用材,鼓勵他們減少使用瀕危樹種,多使用存量大的新材源。消費者也就在撇開了暴利的同時,有了更多的選擇機會和更寬泛的選擇余地。
  6.有關部門應規范檢測鑒定機構,提高檢測鑒定水平,統一檢測鑒定標準。同時主動出擊,對市場嚴管,出重拳打擊違法違規及假冒偽劣行為。
  7.為消費者創造便利的維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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